年近耄耋的周有巢氏房屋老伯怎麼也沒料到,自己一直珍藏在抽屜里的房產證,還是出事了。直到陌生人上門要求老兩口騰房,他才知道自己的房產早在1年多前,就已賣給了他人,而始作俑者竟是老兩口的女兒。
  讓所有人不曾料到的是,女兒偷偷賣房非但沒拿到房款,反而還背上了一身債務。日前,黃浦區關鍵字法院對這起錯綜複雜的房產糾紛作出一審判決,認定房屋買賣合同無效。
  有兩本支票貼現一樣的房產證
  去年2月下旬的一天下午,一個30多歲的女子帶著七八個人,敲設計裝潢開了周老伯家的門,對方自稱姓沈,是這套房子的產權人,要求周老伯和老伴立即搬離。
  面對氣勢洶洶的這夥人,周老伯趕緊拿出自己的房產證證明房子是自己的。不料沈姓女子也拿出一本房產證,上面清楚地記載著房屋權租辦公室利人為沈某某。周老伯隨即報警。警察趕到後,由於一時也無法確定兩本房產證的真偽,便要求雙方先核實各自產證的真偽。本以為風波暫時平息,但警察走後,沈某並未罷休,反而強行衝進房屋並更換門鎖。
  衝突升級,警察再次到場,並把雙方都帶進派出所調解。經協商,雙方同意在房屋權利有異議的情況下,暫時平息爭議,通過訴訟方式處理。此後,為弄清楚事情的真相,周老伯帶著自己的房產證來到交易中心,工作人員表示他手裡的這本產證是假證。繼續查詢後,周老伯發現,自己的房子的確已在2010年時過戶給了沈某某。
  禍起信用卡生意失敗
  從未去過房產交易中心,房子怎麼就成了他人的?家中的房產證又是什麼時候被換成了假證?最後,女兒阿珠道出了事情的來龍去脈。
  2008年,阿珠在一家股份制商業銀行擔任信用卡推銷員,為了讓更多人辦卡,阿珠不惜重金購買禮品、租借場地吸引客戶。雖然業績上有了起色,但巨大的推銷成本,很快讓阿珠的賬面開始入不敷出。無奈之下,阿珠開始四處向人借錢填補窟窿。據阿珠講,幾次借款後,她總共欠別人上百萬元。
  就在此時,沈某的突然出現,讓阿珠似乎看到了一線希望。沈某自稱與銀行關係很好,只要阿珠能拿出家裡的房產證以及父母的身份證,她就能從銀行辦出貸款,不僅能把外債還了,還能做點生意。
  在沈某一再保證整個過程不會影響父母實際居住的情況下,阿珠同意按照沈某的說法先渡過眼前的難關。就這樣,阿珠偷偷拿出了父母的房產證、身份證交給沈某,完成了一系列手續後,並將假房產證還了回去。
  疑點重重的買賣過程
  眼看房產就要這樣莫名其妙地落入他人手裡,兩位老人無奈將女兒阿珠和買房人沈某一同告上法庭,要求確認女兒擅自與沈某簽訂的買賣合同無效,產權恢復到自己名下。案件受理後,黃浦區法院先後3次開庭審理,通過庭審調查,一個個疑點逐漸浮出了水面。
  庭審中,沈某對周老伯夫婦和阿珠的說法予以了否認,並稱當初房屋買賣的過程中,有一份湖北某地公證處出具的委托公證文書,證明周老伯委托阿珠辦理房屋出售事宜,而且300萬元售房款中,90萬元首付款一次性轉賬給了阿珠,另外210萬元也由貸款銀行放款給了阿珠。
  但周老伯稱自己根本沒有去過湖北,也沒辦過委托公證。為弄清真相,周老伯申請對委托書上的簽名進行鑒定。結果表明,委托書上的簽名並非周老伯夫婦所簽。
  為查明案情,庭審還重點調查了沈某90萬元首付款的出資情況。阿珠表示,自己根本沒有拿到90萬元首付款。210萬元貸款自己也沒拿到。
  買賣合同被判無效
  經過歷時一年多的審理,黃浦區法院不久前作出了一審判決,對一系列焦點問題一一作出了回應。法院指出,公證處出具的公證委托書的簽名,並非周老伯夫婦所簽,且留檔的兩位老人身份證複印件系偽造,因此阿珠無權代理兩位老人出售涉案房屋,該買賣合同對周老伯夫婦不發生法律效力。
  關於300萬元購房款的去向問題。法院認為,沈某隱瞞關鍵證人的下落,因此認定沈某未實際支付90萬元首付款。而銀行轉賬和取款憑證等證據可以證明,阿珠收到了並處分了210萬元貸款,因此應當由阿珠予以返還。至於本案可能涉及的刑事犯罪,則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。(文中人物均為化名)
  記者 江躍中 通訊員 建國 崢鳴  (原標題:為何自己一分錢房款沒得?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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